昨日,貴陽中院在第一審判庭依法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程孟仁、何文受賄一案。貴陽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,程孟仁與何文是情人關係。2003年至2011年間,程孟仁利用擔任貴州省交通廳副廳長的職務便利,通過給交通廳下屬企業負責人打招呼關照何文承接工程的方式,由何文出面承接工程後轉給他人,從中收取好處費。
  交通運輸廳副廳長伙同情婦受賄
  4月24日,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佈消息,經查,程孟仁在擔任貴州省交通運輸廳副廳長、廳長期間,利用職務上的便利,為他人謀取利益,個人、伙同情婦收受巨額賄賂;違反規定,收受禮金;違反社會主義道德,與他人長期保持不正當兩性關係。經中共貴州省紀委常委會審議並報中共貴州省委批准,決定給予程孟仁開除黨籍、開除公職處分,沒收其違紀所得。其中有的問題已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機關處理。
  貴陽中院官微消息稱,貴陽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:程孟仁與何文是情人關係。2003年至2011年間,程孟仁利用擔任貴州省交通廳副廳長、廳長的職務便利,由何文出面承接工程後轉給他人,從中收取好處費。貴陽市人民檢察院認為,程孟仁伙同他人共同或者單獨收受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2057萬餘元,何文伙同他人共同收受人民幣共計1804萬餘元,均應以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。
  靠邊角料發財
  公訴機關稱,2003年程孟仁向何文提出,由程孟仁介紹何文認識交通廳下屬企業負責人及相關承建方負責人,何文接受別人請托或者自己覺得需要時,向這些負責人手中要項目再轉手給別人承接,必要時由程給這些負責人打招呼,程、何兩人從中收取好處費。2003年至2011年,程何兩人採取上述方式,先後從高速公路石料供應、邊坡綠化、重油供應及隧道工程等工程項目上為他人謀取利益,共收受賄賂1804萬餘元。
  王慶原是貴州橋梁公司職工,後停薪留職。從2003年開始,他請何文幫忙,何文則讓程孟仁打招呼,王慶先後獲得貴州玉三高速、鎮勝高速的石料供應和北盤江大橋橋頭開挖工程項目。為感謝何文,王慶共送給何文110萬元。
  2004年初,程孟仁給鎮勝高速和遵茅高速相關負責人打招呼,要求關照何文。何文隨即拿到兩個隧道的建設工程交由高程施工,高程送給了何文84萬元。除此之外,何文還通過類似方法,將高速公路的邊坡防護綠化、重油供應等項目轉給了別人,自己從中收取好處費。
  情婦稱自己也是受害人
  據瞭解,何文是貴州省遵義電視臺記者。程孟仁在接受公訴人訊問時稱,自己與何文是情人關係。2003年,因為何文在北京的生活非常困難,所以就讓她回貴陽來承建項目。2003-2007年期間,何文承建的項目與起訴書基本一致。而何文則表示,以為自己所為是做生意,不構成犯罪,自己不太懂,都是別人安排的。
  關於收受的錢程孟仁是否知道,何文稱有些可能當時不知道,但後來都告訴他了。而關於這些錢如何使用,程孟仁是否有支配權,何文稱這些錢都不是自己的。何文還請求法院輕判,稱自己還有一個孩子要照顧。何文還認為,作為情人關係,自己也是受害人。文/鐘鑫供圖/CFP  (原標題:原交通廳長涉嫌受賄2000餘萬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jw38jwzfb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