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眾如有未領使用執照或完工證明文件之新建、增建或改建房屋,請儘速向地方稅務局申報房屋稅籍!民眾如有未領使用執照或完工膠原蛋白證明文件之新建、增建或改建房屋,請儘速向地方稅務局申報房屋稅籍! 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:依房屋稅條例規定,民眾應賣房子於房屋建造完成之日起30日內,向當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房屋稅籍有關事項及使用情形。而房屋完成日期之認定,按本縣簡化評定房酒店兼職屋標準價格及房屋現值作業要點規定,應以使用執照所載日期為準,無使用執照者,以完工證明所載日期為準,無使用執照及完工證網路行銷明者,則以民眾申報日為準,無使用執照及完工證明民眾亦未申報者,就以稽徵機關調查日為準,並適用當時之標準單價評定房屋現保濕面膜值。因本縣房屋標準價格業於101年4月18日經不動產評價委員會重行評定,並於5月3日公告,及自同年7月1日起施行。該局特別籲請賣屋民眾,目前如有無使用執照或完工證明文件之新建、增建或改建房屋,請儘速向地方稅務局申報房屋稅籍。民眾如想瞭解本次有關房土地買賣屋重行評定事項,可至該局網站房屋稅項下之房屋折舊率、標準單價及地段率查看。如有房屋稅疑問洽詢電話:總局(03)居酒屋9325101~6轉125~130或免付費電話:0800-396969、 羅東分局(03)9548595~6轉101~106或免付費電話:0800 -232234。記者謝錦嶽禮服宜蘭報導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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